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隱私權政策 — ScheduleWork

生效日期: 2026年5月28日

本隱私權政策說明行動應用程式 「ScheduleWork」(以下簡稱「本應用程式」)如何處理使用者的個人資料。本應用程式由 Jitae Kim(金志泰,以下簡稱「開發者」)開發。ScheduleWork 是一款用於管理輪班/工作排程與待辦事項的工具應用程式。本政策以歐盟《一般資料保護規則》(GDPR)作為全球基準撰寫。

1. 資料控制者

Jitae Kim(金志泰) 電子郵件:wlxo0401@gmail.com

(未設資料保護長;可直接透過上述電子郵件聯絡控制者。)

2. 個人資料的類別

本應用程式無需註冊帳戶。

2-1. 您在應用程式中輸入的資料(僅儲存於裝置本機)

這些資料僅儲存在裝置本機的 SwiftData 中絕不會傳輸到我們營運的任何伺服器。本應用程式不使用 iCloud(CloudKit)同步,因此您輸入的排程與備註資料不會離開您的裝置。為了讓小工具顯示,部分資料會共用至裝置本機的 App Group 容器中,同樣不會離開您的裝置。

2-2. 自動收集的資料

類別 範例 收集方
裝置識別碼 IDFV;IDFA(僅在您透過 App 追蹤透明度同意時) Firebase Analytics、Google AdMob
裝置與環境 作業系統版本、裝置型號、應用程式版本、語言區域 Firebase Analytics、Firebase Crashlytics
概略位置 根據 IP 位址推斷的國家/地區 Firebase Analytics
使用資料 應用程式內事件、瀏覽的頁面、功能互動 Firebase Analytics
廣告資料 廣告曝光、點擊、SKAdNetwork 歸因 Google AdMob、Apple SKAdNetwork
診斷/當機資料 當機記錄、錯誤堆疊、裝置狀態及效能指標 Firebase Crashlytics

2-3. 您傳送意見回饋時傳輸的資料

當您透過應用程式內意見回饋功能傳送意見時,以下資訊會傳輸並儲存到 Google Firestore(Google Cloud)。由於沒有帳戶或登入,除非您自行輸入,否則不包含姓名、電子郵件等可識別資訊。

類別 範例
意見回饋內容 您撰寫的自由文字訊息
裝置與應用程式環境 裝置型號、iOS 版本、應用程式版本、提交時間(伺服器時間戳記)

3. 處理目的與法律依據(GDPR 第 6 條)

目的 法律依據
提供核心功能(管理排程、工作類型、待辦、備註) 第 6(1)(b) 條 — 履行契約
透過小工具顯示排程(僅使用裝置本機資料) 第 6(1)(b) 條 — 履行契約
分析與服務改善(Firebase Analytics) 第 6(1)(f) 條 — 正當利益
當機/診斷報告(Firebase Crashlytics) 第 6(1)(f) 條 — 正當利益
接收並處理您的意見回饋(Google Firestore) 第 6(1)(f) 條 — 正當利益
個人化廣告(AdMob、IDFA) 第 6(1)(a) 條 — 同意(透過 ATT 與 Google UMP)
非個人化廣告 第 6(1)(f) 條 — 正當利益
廣告同意管理(Google UMP) 第 6(1)(c) 條 — 法律義務
法律遵循 第 6(1)(c) 條 — 法律義務

4. 接收方/處理者

我們不會與任何第三方共用您在應用程式中輸入的排程與備註資料。僅上述自動收集的資料與意見回饋資料由以下供應商處理:

處理者 目的 國家
Google LLC (Firebase Analytics) 分析 美國
Google LLC (Firebase Crashlytics) 當機/診斷報告 美國
Google LLC (Firebase Firestore) 儲存使用者意見回饋 美國
Google LLC (AdMob) 廣告 美國
Google LLC (User Messaging Platform) 廣告同意管理(歐盟/歐洲經濟區、英國及類似地區) 美國
Apple Inc. 應用程式散布、SKAdNetwork 歸因 美國

供應商隱私權實務:

5. 跨境傳輸

個人資料可能透過我們的處理者傳輸至美國。此類傳輸在適用情況下依據歐盟-美國資料隱私架構和/或標準契約條款(SCCs)進行。

6. 保留期限

項目 保留期限
您輸入到應用程式中的資料 僅在裝置本機 — 直至您在應用程式中刪除或解除安裝應用程式
意見回饋內容及附帶的環境資訊 在服務改善目的仍需要時予以保留;如有請求即刪除(參見第 7 節)
分析資料 最長 14 個月
廣告識別碼/資料 依據 Google AdMob 與 Apple SKAdNetwork 政策
當機/診斷資料 依據 Firebase Crashlytics 政策(通常 90 天)

7. 您在 GDPR 下的權利(第 15–22 條)

您有權:

由於意見回饋在無帳戶或識別碼的情況下提交,除非您提供其內容與提交時間,否則我們無法定位某一筆提交。如需行使任何權利,請聯絡 wlxo0401@gmail.com

刪除權的適用範圍。 您在應用程式中輸入的排程、待辦、備註、心情等資料僅儲存在您的裝置上 — 我們不持有副本。因此,刪除權對我們的適用範圍限於:(a)儲存在 Firestore 上的意見回饋內容(您提供提交時間與內容後,我們將予以刪除);以及(b)分析資料,其將依據第 6 節的保留期限自動到期。

8. 應用程式內意見回饋

本應用程式包含可向開發者傳送訊息的意見回饋功能。提交意見回饋時,您的訊息連同裝置型號、iOS 版本、應用程式版本與提交時間會儲存在 Google Firestore 上,開發者據此改善服務。意見回饋內容完全由您決定;請僅在必要時填寫可識別資訊(姓名、聯絡方式)。

9. 自動化決策

本應用程式不會進行產生 GDPR 第 22 條所述法律或類似重大影響的自動化決策或剖析。

10. 兒童

本應用程式並非以 16 歲以下兒童為對象,我們不會在知情情況下收集 16 歲以下兒童(在適用 COPPA 的司法管轄區為 13 歲以下)的個人資料。如您認為兒童向我們提供了個人資料,請聯絡我們,我們將予以刪除。

11. 本政策的變更

我們可能會不時更新本隱私權政策。重大變更將在應用程式內或發布 URL 上公告。所有歷史版本依生效日期保存於同一儲存庫。

12. 聯絡方式

Jitae Kim(金志泰)wlxo0401@gmail.com

註:本應用程式並未在中國大陸應用程式商店定向發行。本繁體中文版本為面向全球中文使用者、以 GDPR 為基準的翻譯版本。